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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全州基本气象业务系统发展规划、 计划的拟订与实施。
2 、负责所属台站的新建、迁移站址的考察和报告工作。
3 、负责全州基本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4 、负责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及工程的管理和协调。
5 、负责全州基本业务(含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气象测报、通讯网络及现代化建设)的管理、业务检查考核。负责无线电管理。
6 、负责气象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气象公益服务和重大气象服务保障联防的组织、实施。
7 、负责基本气象业务仪器装备计划调拨和气象业务仪器装备管理。
8 、制定巴州气象计量检定规章制度和并负责全州气象计量检定工作。
9 、负责基本业务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人员培训。
10 、负责制定巴州卫星遥感技术发展规划,并对遥感业务进行监管。
11 、负责组织本地区业务技术竞赛、交流活动。
12 、组织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的开发试验和推广应用工作。
13 、负责科研组织工作,积极主动向地方科委及有关部门争取研究课题,并对上级部门下达、地方立项和自行设定的科研课题进行全程管理。
14 、贯彻执行科技、教育方针政策, 组织实施科技教育改革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州气象部门成人教育,业务培训,专业培训,上岗培训等管理工作。
15 、负责全州科技档案、业务技术档案、 气象记录档案、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
16 、组织协调指导全州气象资料的整编。组织开展气候区划、规划和气候服务工作。
17 、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新业务任务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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